关于办理专业硕士2014年“一老一小”社保工作的通知


2013-10-22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12月新印发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我校工作惯例,本年度继续为全日制非定向自费研究生新生办理一老一小社会保险的新参保手续,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按要求配合完成。

 

一、工作流程

 

11021日—1030日,准备工作。

 

1)每名新生需上交符合二采标准(见附件2)的照片3张、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下摆放,复印在一张纵向A4纸的同一面上)2张到院系。

 

2)请各院系1023下午5点前将学生保险联络人的姓名、学号和手机号发到研究生工作处邮箱(ygb@bnu.edu.cn)

 

31025(周五)上午10:00在教二204召开各院系学生保险联络人培训会,请各院系通知保险联络人准时参加。

 

41030前,收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并由院系保存。

 

社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学校统一拨款支付,根据社保中心要求,凡符合参保标准不参保的学生,必须本人在《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附件3)上签字。

 

2114日,信息录入。

 

1)请在113前统计参保人信息,并填写《参保人信息统计表》自备留存(附件4)。

 

2)各院系联络人到机房将新生参保信息录入系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15-1111日,完成申请表。

 

1)研究生工作处在保险系统中打印《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正式版。(新生每人两张)

 

2)各院系在每人的两张《登记表》上粘贴照片。

 

3)各院系按《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方法》(见附件5)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1111前各院系上交粘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的《登记表》(新生每人两张)和《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第三套照片院系留存。

 

41112-1123日,手续办理阶段。

 

研究生工作处携所有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新生参保和老生续保手续。

 

51126日后,社保卡申领卡发放阶段

 

20146月之前完成社保卡发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由于社保工作流程繁琐,为保证本次参保和续保手续按时按要求完成,请各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联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人员,谨慎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2、请相关院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学生保险联络人,全程协助老师完成本单位社保办理工作。

 

3、请通知投保学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材料,防止因材料不合格延误工作,影响学生的投保理赔。

 

(院系名单见附件1)。

 

相关政策问题可查询北京市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 ),如有工作流程方面的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郑鲁健,58805182bnuzhenglujian@126.com

 

 

 

 

 

研究生工作处

 

20131022

 

 

 

[附件1:2014年度办理需新参保单位列表]

 

[附件2:照片二采标准]

 

[附件3:《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

 

[附件4:参保人信息统计表]

 

[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方法]

 

[附件6:《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