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核心价值 凝聚改革共识”201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


2014-03-06

各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旗引航”计划,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学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学期党建活动将以“弘扬核心价值 凝聚改革共识”为主题,学习落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以及研究生学风建设融入其中,推进党建创新,提高党性修养,引导广大研究生党员、积极分子为实现中国梦发奋学习、努力奋斗。

一、活动主题

1.必选党建活动(全体支部必选)

1.1“践行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自信”主题党日活动

全体党支部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从自身做起,深入学习领会,大力弘扬宣传,扎实培育践行,将学习实践核心价值观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迎接建国65周年紧密结合,与弘扬中国精神、树立中国自信紧密结合,与“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提升研究生党员、积极分子奋力实现中国梦的社会责任感。

2.可选党建活动(研一、研二支部须任选一项)

2.1“强化宗旨意识,争做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

继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开门整风,切实强化宗旨意识,推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升为人民服务的实践能力;通过学习、弘扬雷锋精神,坚持为民务实,切实开展志愿服务,身体力行,服务群众,实干兴邦。

2.2“凝聚改革共识,培养创新精神”学风建设活动

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断深化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力量,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与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独立思考精神、营造一流学风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术规范、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学习能力,多样化开展党员学业答疑、学业辅导、学风督导等活动,弘扬我校脚踏实地的学风和勤勉踏实的校风,引领同学严谨笃学、为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2.3“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中国精神”学习沙龙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独特中华民族特质和风貌,是中国人的宝贵精神财富。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也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沙龙,将继承、学习优秀传统文化与提升党性修养结合,与弘扬中国精神结合,与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结合,提升广大党员、积极分子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2.4研究生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程”

    深入推进党建创新,加强党员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各支部在院系分党 委的指导下,
    明确制定组织生活
    开展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党员管理制度,    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 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继续推进
  “同舟领航计划”,提升
    共建水平,为支部建设工作注入活力。

2.5研究生党员“就业创业先锋服务工程”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党员先锋示范作用,服务研究生成长成才,在总结前些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树立典型、“传、帮、带”等形式,着力建设党支部服务就业的长效机制,提升党员自身就业创业能力、服务群众就业创业的能力,使党员队伍成为就业工作的“突击队”、“服务站”和“急诊所”。

二、活动要求

1.本学期,全校各研究生党支部必须开展“弘扬核心价值,树立中国自信”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研一、研二支部应申请1项可选党建活动。活动主题可结合支部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形式内容。

2.研究生工作处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提升活动质量,鼓励自主争取院系配套或宣传赞助等经费资助;活动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举办;具体项目资助经费视创意水平和参与人数分为三个档次,一般党建项目资助经费为400-700元,优先支持项目资助700元-1000元,重点支持项目资助1000元以上;经费每月下拨一次,当月举办活动月底提交总结、次月月初报销。

3.各个项目邀请院系研工组长、分党委副书记或负责党建工作的专职教师担任活动指导教师,参与活动申请、开展和总结全程。

4.党建基金采用先垫付后报销、随办随报原则,当月活动月底提交总结,次月第一周下拨经费。其他要求详见《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附1)和“党建基金总结报销流程示意图”(附2)。

三、时间节点

1.提交活动(项目)申报书

请以党支部为单位于3月7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老师提交活动申请(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填写“院系党建基金活动申请汇总表”后,在3月10日下午5点前上交研究生工作处;如有通知以外的创新活动,经院系推荐可即时申请。

2.公布活动(项目)审批结果(3月11日)

3.活动(项目)实施、评估(3月至7月)

4.提交总结(3月31日-4月2日,4月28-30日,5月28-30日,6月16日-18日)

5.活动(项目)经费报销(提交总结后一周左右)

 

 

联系人:于春华,58805182,yjsdj@bnu.edu.cn

新浪微博:北师大研工部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3月5日

 

附1: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附2:党建基金总结报销流程示意图

附3: 党建基金活动申请表

附4: 党建基金活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