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要求,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各院系提交的项目活动申请327项,经过认真审核、调整,共审批通过296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党建基金项目开展工作部署如下:
一、审批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2、重点支持有一定创新性、活动策划完整翔实,对研究生党员教育、成长成才有较大推进作用的活动项目。
3、对新生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活动适当倾斜。
二、立项说明
1.审批立项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研究生党建负责教师,并以短信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审批为获取经费支持的前提条件,经费额度以实际审批为准。部分项目需联系研究生工作处党建负责老师调整优化方案,请配合开展工作。
2. 部分项目申请因不符合党建活动要求和本次方案主题而未予通过,处理意见参见公示说明,对审批结果存有疑义或对未通过项目仍有举办意愿的支部可与研工处党建思政工作负责老师联系咨询。
3. 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秋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项目的支部,如有活动意愿,可另行提出申请,及时开展活动。
三、活动开展要求
1. 已通过审批立项的支部应根据项目计划尽快开展活动,活动中必须悬挂或展示标准、完整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并有醒目活动标识,活动实际参与党员人数不得少于方案预定参与人数与支部党员总数的2/3,鼓励非党员同学参与活动,活动开展要做好组织管理,切实保障安全。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应有指导教师参加,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及我处备案。
2. 各支部应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鼓励支部通过微信、微博平台扩大活动影响。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建议制作大型喷绘、海报,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开展宣传。活动结束三天内应将新闻稿、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yjsdj@bnu.edu.cn(邮件主题应为“【新闻稿】项目编号+活动名称”)。
新闻报送要求:标题为宋体、小三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照片4-6张,单独粘贴附件,图片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照片内容简要说明”,其中必须有包含党旗标志的照片2张以上;如在策划中注明海报宣传,需提交电子版海报小样。
3. 项目活动补充说明
(1)必选活动1(“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项目申办支部需配合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各支部应选拔推荐2篇以上优秀作品参与学校评比,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支部学期、年度工作考核及评奖评优范畴,学校将视活动开展情况划拨经费支持。
(2)必选活动2(“祖国在我心中”主题党日活动)
项目申办支部原则上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活动,活动开展应突出国庆与思政主题,着力提高活动思想性、理论性、实效性,活动中英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文本,强化党员日常教育。
(3)必选活动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主题活动)
项目申办支部应充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配合学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制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需与活动总结材料一并提交)。
未申请以上三项活动的研究生党支部也需依照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在支部日常建设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任选活动1(“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中国精神”学习实践活动)
项目申办支部应精心组织筹备,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建议跨院系、跨支部联合举办,邀请名家大师举办专题讲座可申请专项经费支持。
(5)任选活动2(研究生党支部“新生引航暨学风建设”工程)
项目申办支部应争取学院分党委、生活指导室活动支持,广泛吸纳研究生新生参与活动,确保活动覆盖范围,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
(6)任选活动4(“践行群众路线”研究生党员志愿服务计划)
项目申办支部应加强活动前期组织协调,确保人员参与,提高活动实效。建议各支部常态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团队与服务岗位,学校将为所有申报支部提供活动横幅,并视活动开展情况加大支持力度。
四、活动总结要求
1.各党支部需在活动开展后及时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党建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并于活动当月最后一周工作日(10月27日-31日,11月24-28日,12月29-1月4日)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评审表》,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yjsdj@bnu.edu.cn(邮件主题应为“【活动总结】项目编号+活动名称”),纸版评审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206)。
重点支持项目、专项活动需联系研究生工作党建负责老师办理专门总结。
无评审表、新闻稿与活动照片的项目无法得到资助,纸版、电子版均需提交。
2. 研究生工作处将进一步加强党日活动督导、考评,选派基层组织员、党建巡视员参与各支部活动,开展党建基金的监督、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以期提高活动质量,促进交流共建。研究生工作处将从组织筹备、项目宣传、活动实效、工作创新、总结资料等多个方面对活动项目进行分量定级、综合评价,以调整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奖优惩劣,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3. 党建基金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项目验收合格后,研究生工作处将以院系为单位开具用款申请单,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支部可及时到院系财务老师处咨询相关报销事宜。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考《党支部书记手册》中的《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研究生工作处党建负责老师。
联系人:宋健, 58805182, 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