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业硕士2015年“一老一小”社保工作的通知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12月新印发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我校工作惯例,本年度继续为全日制非定向自费研究生新生办理“一老一小”社会保险的新参保手续,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按要求配合完成。
一、工作流程
1.10月15日—10月22日,准备工作。
(1)每名新生需上交参保人信息(参照附件4格式),符合二采标准(见附件2)的照片2张、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下摆放,复印在一张纵向A4纸的同一面上)2张到院系。
(2)请各院系10月16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学生保险联络人的姓名、学号、手机号和qq号发到研究生工作处邮箱(ygb@bnu.edu.cn)(每个班级可指定一名,邮件命名格式为“【一老一小】+院系名”)。
(3)10月20日(周一)上午10:00在教二102召开各院系学生保险联络人培训会,请各院系通知保险联络人准时参加。
(4)10月22日(周三)前,收齐参保人信息、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并由院系保存。
社保费用为每人每年160元,由学校统一拨款支付,根据社保中心要求,凡符合参保标准不参保的学生,必须本人在《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附件3)上签字。
2.10月24日,信息录入。
(1)请在10月23日前复核统计参保人信息,并填写《参保人信息统计表》自备留存(附件4)。
(2)各院系联络人到机房将新生参保信息录入系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25日-10月30日,完成申请表。
(1)研究生工作处在保险系统中打印《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正式版。(新生每人两张)
(2)各院系在每人的一张《登记表》上粘贴照片,另一张不粘贴照片。
(3)各院系按《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方法》(见附件5)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10月30日前各院系上交粘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的《登记表》(新生每人两张)和《自愿放弃参保承诺书》。第二套照片院系留存。
4.10月31日-11月23日,手续办理阶段。
研究生工作处携所有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新生参保和老生续保手续。
5.11月24日后,社保卡申领卡发放阶段
2015年6月之前完成社保卡发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由于社保工作流程繁琐,为保证本次参保和续保手续按时按要求完成,请各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联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人员,谨慎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2.请相关院系指定一名认真负责的学生保险联络人,全程协助老师完成本单位社保办理工作。
3.请通知投保学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材料,防止因材料不合格延误工作,影响学生的投保理赔。
(院系名单见附件1)。
联系人:郑鲁健,58802909,bnuzlj@126.com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