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在我心中”研究生主题党日活动立项公告及开展要求


2014-09-30
 
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各院系提交的项目活动申请90项,经过认真审核、调整,共审批通过81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工作部署如下:  
一、审批立项说明
1.审批立项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研究生党建负责教师,并以短信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审批为获取经费支持的前提条件,经费额度以实际审批为准。
2. 部分项目申请因不符合党建活动要求和本次活动主题而未予通过,处理意见参见公示说明,对审批结果存有疑义的支部可与研工处党建负责老师联系。  
3. 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本次党日活动的支部,可通过2014年秋季学期党建基金项目进行活动申请,已通过立项的支部不必重复提交活动申请。
二、活动开展要求
1. 已通过审批立项的支部应在10月底前尽快开展活动,活动中必须悬挂或展示党旗,并有醒目活动标识,活动实际参与党员人数不得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2/3,鼓励非党员同学参与活动,活动开展要做好组织管理,切实保障安全。
2. 各支部应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鼓励支部通过微信、微博平台扩大活动影响。活动结束三天内应将新闻稿、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yjsdj@bnu.edu.cn(邮件主题应为【新闻稿】项目编号+活动名称”)。
新闻报送要求:标题为宋体、小三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照片4-6张,单独粘贴附件,并以图片反映内容命名,其中必须包含有党旗标志的照片;如在策划中注明海报宣传,需提交电子版海报小样。
  
3. 各支部应着力提高党日活动的思想性、理论性,活动开展务必突出国庆主题,要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文本,强化党员日常教育。
三、活动总结要求
    1.各支部应在1031日前完成“祖国在我心中”主题党日活动结项工作,及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党建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并于1027日—31日间,将电子版评审表发送至yjsdj@bnu.edu.cn(邮件主题应为【活动总结】项目编号+活动名称”),纸版评审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206)。
    2. 研究生工作处将进一步加强党日活动督导、考评,选派基层组织员、党建巡视员参与各支部活动,开展党建基金的监督、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并从组织筹备、项目宣传、活动实效、工作创新、总结资料等多个方面对活动项目进行分量定级、综合评价,以调整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奖优惩劣。
    3. 党日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项目验收合格后,研究生工作处将以院系为单位开具用款申请单,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支部可及时到院系财务老师处咨询相关报销事宜。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考《党支部书记手册》中的《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联系人:宋健, 58805182 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