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2015-06-03
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2015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要求,截至2015年5月31日,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24个院系提交的党建基金项目总结138份,经严格审核,共准予结项132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党建基金活动结项及后续活动开展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审批结果说明
凡已通过学校立项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依照项目计划开展完成活动,及时提交活动新闻稿、项目评议表的党建基金项目原则上均予结项,并参照立项拟审批金额和活动实际开展效果划拨经费。材料提交不完整的项目暂不予结项。
近期党建基金总结材料提交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 支部未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总结材料,两者均需以院系为单位由组织员统一汇总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月底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2. 支部提交的总结材料不写明项目编号,活动总结无照片,或照片当中未出现党旗党徽标志,无法反应活动属性,或总结材料过于简略。
    二、本学期后续党建基金活动开展要求
1. 关于活动组织
(1)所有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均需在本院系党建负责老师、基层党建组织员指导下开展。每学期各党支部须邀请本院系党建负责老师、基层党建组织员参与至少一项党建基金活动,并现场指导。
(2)所有研究生党建活动必须悬挂或展示标准、完整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并有醒目活动标识,活动实际参与党员人数不得少于方案预定参与人数与支部党员总数的2/3,鼓励非党员同学参与活动。凡不遵守要求开展的活动,活动经费视开展情况缩减。
(3)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活动开展后应及时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新闻稿件,系列活动请每项活动单独提交新闻稿。
(4)严禁多项活动集中一次举办,或一次活动拆分为多次活动进行结项等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证有违纪违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党建评优资格,通报全校批评。
2. 关于活动宣传与总结
(1)各党支部应加强活动宣传,在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新闻稿、活动照片电子版交至学院研究生组织员,组织员在每周日晚24时前将本周审核修改后的新闻稿统一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新闻稿文字格式要求:新闻稿应标题为宋体、小三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照片4-6张,单独粘贴附件【不要以超大附件、压缩包形式提交材料】,并以活动内容命名照片,其中必须包含有党旗标志的照片;如在策划中注明海报宣传,需提交电子版海报小样。
(2)各党支部需在活动开展当月中下旬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党建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模板见附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总结评审表至院系党建组织员进行初步审议,由组织员填写评审意见并汇总完成后于当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提交研究生工作处,无组织员参与督导项目无法办理结项。
(3)支部活动新闻稿、活动总结电子版标题统一为:“【新闻稿/活动总结】项目编号+活动主题”。院系汇总提交材料电子版标题统一为“【XX学院X月党建基金活动总结/新闻稿】”
3. 关于活动督导与经费划拨
(1)党建基金总结材料提交后,研究生工作处将根据提交材料质量、活动规模、社会影响等因素,对各支部的活动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研究生工作处将以院系为单位开具用款申请单。
(2)党建基金项目实行督导制度,研究生工作处将指定巡视员分院系开展党建基金的监督、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并定期通过“党支部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相关工作,党建基金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相关工作。
(3)本学期立项党建基金活动原则上均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开展完毕,并及时办理完成结项,原则上不得延期举办。各支部本学期已开展完成的党建活动,总结材料可集中在6月最后一周提交。
三、补充说明
1. 近期学校将组织评选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党日活动,各支部可提早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参与项目评优。
2. 在新的通知要求下发前,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开展参照此办法执行。
联系人:宋  健,58805182,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