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班级建设活动基金的通知


2015-09-30
教育学部、各院系: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班级建设,增进研究生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和谐向上的班级文化和优良班风、学风,本学期研究生工作处将继续启动专项活动基金支持研究生开展班级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各研究生班级应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班集体,充分发挥班级作为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的载体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班级活动的实效性、影响力。
2.各研究生班级应充考虑院系、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广泛开展组织建设、参观访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休闲等多类型活动,创新方式,充实内涵,实现思想性、教育性、休闲性的有机结合。
3.学校对于优秀研究生班级活动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并推荐相关班级参评北京市优秀班集体,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二、项目申报
1.申请提交:各研究生班级应在学校、院系指导下,认真研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拟定活动具体方案,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班级活动申请表》,于109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提交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教师,经院系审核汇总后提交研究生工作处,纸质版提交至主楼A206,电子版以“2015XX院系班级活动申请汇总”为题打包发送资料至ygb@bnu.edu.cn
2.审批立项:研工处对各院系提交的班级活动申请,将综合活动可行性、创新性、教育性、参与人数、覆盖群体等因素进行立项审批,并对符合立项原则、积极向上、能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活动予以批准,对于创新精品活动将予以重点支持,立项审批结果将在研工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活动实施
1.活动开展:经审批立项通过的班级活动,应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中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需给予相应指导、督促,确保活动质量。
2.活动督导:研工处将进一步加强班级活动的过程监管,选派教师学生代表对班级活动举办进行巡视督导,奖优惩劣,并择机举行研究生班级干部专项培训,加强班级骨干队伍建设。
四、活动总结
1.总结提交:班级活动开展结束后,需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活动完成后的3天内提交电子版总结材料至ygb@bnu.edu.cn(以“项目编号+班级活动总结资料”为题,以附件形式分别提交,不得提交压缩文件包),包括500字左右新闻稿、1500字左右活动总结、5张以上活动照片(含全体合影和细节特写)。【温馨提示:务必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总结材料,资料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延期提交的项目均无法如期获得经费支持】
2.项目变更:班级活动主题须与申请策划保持一致。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活动类型、时间、预算等项目的变动,请及时向研工处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联系相关负责教师。
3.经费划拨:研究生工作处将在每月月底一周对当月完成项目总结的班级活动统一下发用款单,由院系具体组织实施报销事宜。用款申请单有效期限为1个月,请及时组织报账,因个人原因造成用款申请单过期或遗失而不能进行报销的,后果自负。
五、补充说明
1.班级活动原则上以单一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涉及多个院系或多个班级的项目,由主责班级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报。研究生党建活动、求职就业活动、班级活动不得交叉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并核实情况后将取消该单位本学期研究生活动经费申请权限。
2.计划本学期开展的班级活动原则上均应在109日前统一提交申请,并于1230日前开展完毕,学期中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项目申请。【较往年政策较大调整,务必注意】
3.其他未经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处相关负责教师。
联系人:宋  健,58805182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