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立项公告及开展要求


2015-10-15
 

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要求,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各院系提交的项目活动申请457项,经过认真审核、调整,共审批通过414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党建基金项目开展工作部署如下:

一、审批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2. 重点支持有一定创新性、活动策划完整翔实,对研究生党员教育、成长成才有较大推进作用的活动项目。

3. 对新生党支部、博士生党支部活动适当倾斜。

二、立项说明

1. 审批立项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研究生党建负责教师,并以短信形式通知项目负责人,通过审批为获取经费支持的前提条件,经费额度以实际审批为准。部分项目需联系研究生工作处党建负责老师调整优化方案,请配合开展工作。

2. 部分项目申请因不符合党建活动要求和本次方案主题而未予通过,处理意见参见公示说明,对审批结果存有疑义或对未通过项目仍有举办意愿的支部可与研工处党建思政工作负责老师联系咨询。

3. 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秋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项目的支部,如有活动意愿,可另行提出申请,及时开展活动。

三、活动开展要求

1. 已通过审批立项的支部应根据项目计划尽快开展活动,活动中必须悬挂或展示标准、完整的中国共产党党旗,并有醒目活动标识;活动实际参与党员数不得少于方案预定参与人数及支部党员总数的2/3;鼓励非党员同学参与活动;活动开展要做好组织管理,切实保障安全,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应有指导教师参加,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相关情况上报学院及我处备案。

2.各支部应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鼓励支部通过微信、微博平台扩大活动影响。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开展宣传,不建议制作大型喷绘、海报。各党支部在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新闻稿、活动照片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基层党建组织员,组织员在每周日晚24时前将本周审核修改后的新闻稿统一提交研究生工作处。新闻稿未按要求撰写、报送的支部,在参考党建组织员意见基础上,将对相应党建基金活动经费予以下调。

新闻稿报送要求:(1)文字内容以北师大首页快讯为参照模板,需包含活动背景、内容、意义及成效等基本内容,标题为宋体、小三号,正文为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2)照片4-6张,单独提交文件,图片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照片内容简要说明”,其中必须有包含党旗标志的照片2张以上;(3)如在策划中注明海报宣传,需提交电子版海报小样;(4)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

四、活动总结要求

1. 各党支部需在活动开展当月中下旬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党建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模板见附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总结评审表至院系党建组织员进行初步审议,由组织员填写评审意见并汇总完成后于当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提交研究生工作处,无组织员参与督导项目无法办理结项。研工处不接受党支部单独提交总结材料。

重点支持项目、专项活动需联系研究生工作党建负责老师办理专门总结。

无评审表、新闻稿与活动照片的项目无法得到资助,纸版、电子版均需提交。

2. 研究生工作处将进一步加强党日活动督导、考评,选派党建组织员、党建巡视员参与各支部活动,开展党建基金的监督、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以期提高活动质量,促进交流共建。研究生工作处将从组织筹备、项目宣传、活动实效、工作创新、总结资料等多个方面对活动项目进行分量定级、综合评价,以调整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奖优惩劣。

3. 党建基金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项目验收合格后,研究生工作处将以院系为单位开具用款申请单,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支部可及时到院系财务老师处咨询相关报销事宜。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考《党支部书记手册》中的《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研究生工作处党建负责老师。

 

联系人:谌荣彬,58808235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