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10-15

教育学部、各院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等文件精神,和我校2013年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方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相关规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我校将启动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国家教育拨款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320142015级研究生,其余各类奖项申请对象仅为我校20132014级研究生(具体参评范围详见奖项设置和附件1《实施方案》)

二、奖项设置

1. 集体奖项(针对20132014级)

优秀班集体

2. 个人奖项

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201320142015级)

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2.1针对2013级研究生

1)学业一等奖学金;(2)学业二等奖学金

2.2.2针对2014级研究生

1)学业一等奖学金;(2)学业二等奖学金;(3)学业三等奖学金

2.3专项奖学金(针对20132014级)

1)优秀研究生干部;(2)社会实践奖;(3)文体竞赛奖;(4)精神文明奖

2.4社会赞助类奖学金(针对20132014级)

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2)通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3)校友金声奖学金;(4华为奖学金

其中,宝钢奖学金、通鼎奖学金已单独下发评奖通知,明确推荐名额并全校评审,其余各奖项的名额分配已发至各院系。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将此项工作告知每一位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

2.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整体方案要求,充分讨论、酝酿,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将院系的相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与学生评奖材料同期上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查

3. 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初评、推荐;

4. 确定本单位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四、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1016

学校公布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方案

1016

-1115

1)各单位宣传动员,研究生个人申报;

2)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3)各单位组织初审

1115

-1120

1)候选人登录奖学金系统(具体网址和使用方式另行通知)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支撑材料;

2)各单位公示初审结果,并通过奖学金系统进行审批;

3)各单位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1120

-12月初

研究生工作处复审、学校公示

12月中旬

公布评选结果,择期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要求

1. 各单位需在1115日中午11:30之前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以及除国家奖学金之外的各类奖项学生《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pj@bnu.edu.cn

2. 国家奖学金需提供成绩单(院系盖章)和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专著须提供首页和版权页;学术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文体竞赛奖和精神文明奖需提供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其余奖项的审核由研究生工作处统一调取相关资料查审,不再另行提交支撑材料。证明支撑材料均以扫描件的形式由院系打包,发送电子版到yjspj@bnu.edu.cn

3. 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1491日起至201591日止。

4. 申报研究生经各单位评选公示后,登陆研究生工作处首页研究生奖学金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网址和使用方式另行通知);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个人信息和基本情况,要求填写电子版,打印后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申请审批表》均一式两份,由各单位统一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各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及《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

联系人:郑鲁健,58802909

E-mail: yjsp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