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班级建设活动基金的通知


2018-03-12

研通字[2018]9

  

各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办发(2014)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班级建设,增进研究生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和谐向上的班级文化,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本学期研究生工作处特制定并启动研究生班级建设基金方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针对性原则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班级建设,加强研究生班级工作指导,结合院系实际与学生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在学期伊始制定班级工作计划。通过有针对性的活动设计在追求美的价值追求、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同时突破班集体成员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班集体在促进研究生专业科研发展、综合素质提升、日常情感交流、身心健康成长等方面的能动作用。

2.自主性原则

各研究生班级应结合学校、院系工作要求和班级实际需要,积极广泛申请开展各类班级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活动中施展才华,提高活动举办的自主性,提高学生参与班级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借助班集体的凝聚力量,使班级活动成为学生自我教育的途径,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

3.丰富性原则

研究生工作处将进一步加大班级活动支持力度,鼓励形式与内容创新,重点打造精品、特色、品牌活动,并将组织开展研究生班级活动示范项目、优秀项目评选,各研究生班级应结合学校、院系工作要求和班级实际需要,积极广泛申请开展各类班级活动,提高活动的实效性与吸引力。每个研究生班级原则上一学期至少申办开展一项班级活动,毕业生班级可另行安排。未申请开展活动的班级原则上不得参与本年度研究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二、活动主题

1.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青春能量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的认知、认同,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

1)  志愿服务:发扬志愿服务精神 培养社会责任意识

2)  学风引领:增进学术旨趣 营造优良学风

3)  和谐集体:构建友善关系 倡导健康生活

 

2.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1)  主题班会:加强理论学习 坚定理想信念

2)  交流研讨:结合专业讨论 加强学以致用

3)  经验分享:分享成长经验 提升学业规划

 

3.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人文素养,树立文化自信。

1)  专题讨论:继承传统文化,坚定爱国之志

2)  学习参观:弘扬红色文化 培育爱国情怀

3)  实践考察:体验优秀传统文化 增强民族文化自信

 

三、项目申报

1.申请提交:各研究生班级应在学校、院系指导下,认真研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拟定活动具体方案,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ss.graduate.bnu.edu.cn填写活动申请审批表,填写指南详见附件。

2.审批立项:研工处对各院系提交的班级活动申请,将综合活动可行性、创新性、教育性、参与人数、覆盖群体等因素进行立项审批,并对符合立项原则、积极向上、能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活动予以批准,对于创新精品活动将予以重点支持,立项审批结果将在研工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活动实施

1.活动开展:经审批立项通过的班级活动,应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中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需给予相应指导、督促,确保活动质量,活动中要凸显院系旗帜标识。

2.活动督导:研工处将进一步加强班级活动的过程监管,选派教师学生代表对班级活动举办进行巡视督导,奖优惩劣,并择机举行研究生班级干部专项培训,加强班级骨干队伍建设。

五、活动总结

1.总结提交:班级活动开展结束后,需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活动完成后3天内提交电子版总结材料至管理系统-研究生学生工作-总结材料,包括500字左右新闻稿、1000字左右活动总结、4张以上活动照片(含全体合影和细节特写)。【温馨提示:务必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总结材料,资料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延期提交的项目均无法如期获得经费支持】

2.项目变更:班级活动主题须与申请策划保持一致。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活动类型、时间、预算等项目的变动,请及时向研工处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联系相关负责教师。

六、补充说明

1.班级活动原则上以单一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涉及多个院系或多个班级的项目,由主责班级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报。研究生党建活动、求职就业活动、班级活动不得交叉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并核实情况后将取消该单位本学期研究生活动经费申请权限。

2.计划本学期开展的班级活动原则上均应在323日前统一提交申请,并于630日前开展完毕,学期中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项目申请。

3.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处相关负责教师。

联系人:王 超,58805182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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