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字[2017]51号
各学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深入推进“党旗引航”计划和党员先锋工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促进学校、院系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协调配合,提升研究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将本学年研究生党建组织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组织员工作职责
研究生党建组织员隶属学校研究生工作处与院系分党委双重领导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为配合学校、院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 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组织进行党员教育培训活动,辅助党员教育管理,对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2. 协助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开展,定期召开党支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党建组织员联络督查,辅助开展研究生党支部工作总结考评。
3. 协助做好党建宣传工作,负责院系研究生党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与新闻统筹报送,组织报送研究生党支部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定期开展党建理论宣传,加强研究生党建网络平台建设与舆情引导。
4. 协助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加强党员日常服务管理,完善制度设计,做好党员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辅助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推进基层研究生党建创新。
5. 完成好学校、学院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组织员遴选条件
研究生党建组织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思想品质优异,政治立场坚定。
2. 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党龄,热爱党建工作。
3. 学生工作骨干,熟悉党务工作流程,富于院系工作经验。
4. 能力发展全面,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
5. 群众关系良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责任心强,善于组织协调。
三、党建组织员名额分配
研究生党建组织员名额设置原则上按照各院系研究生党员人数进行分配:
1. 研究生党员总数在200人以下的院系设党建组织员1人。
2. 研究生党员总数在200人以上的院系设党建组织员2人,可按年级、专业等类别进行人员选拔、工作划分。(具体名额分配数参见通知附件)
3. 建议由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或其他研究生党员骨干担任。(如研究生兼任的学院分党委秘书、党建小组负责人、党务工作助管等)
四、党建组织员选拔程序
1、院系推荐:研究生党建组织员由各学院分党委严格按照标准条件选拔配备。先由学院研究生党建负责教师提出建议人选,候选人填写《研究生党建组织员推荐登记表》,经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审核同意后,于9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主楼A206室),电子版发送至yjsdj@bnu.edu.cn。
2、学校审核:研究生工作处汇总各院系推荐人选后,及时展开资格审核,于9月13日将批复结果反馈各院系,并公示初定人选。
3、集中培训:研究生工作处拟于10月启动新任研究生党建组织员专项培训,提高组织员党建业务水平与岗位履职能力。
补充说明:
1、研究生党建组织员原则上任期一年,任期结束后组织人员换届,如需中途调整,须由研究生工作处与学院协商解决。
2、研究生工作处将不断完善党建组织员制度管理,加强服务保障,定期开展组织员工作考评,奖优惩劣,以评促建。
联系人:谌荣彬,58808235,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