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研究生骨干暑期赴福州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2017-05-09
 研通字[2017]23
  为进一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广大研究生通过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建功立业的意识和能力,现启动2017年研究生骨干赴福建省福州市挂职项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质高、工作作风实的在校硕士生、博士生,党员干部、学生骨干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2.专业能力突出,与挂职岗位对专业的需求一致或相近;

3.志愿参与挂职锻炼,热情服务基层、群众;

4.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

三、工作流程

事项

时间安排

内容

个人申请

59-15

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参考岗位需求情况填写报名申请表及家长知情同意书

院系推荐

51517:00

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同意(盖章)后,与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研工处办公室(主楼A206A);电子版发送至zhuoyue@b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挂职申请+院系+姓名”

学校选拔

5月中下旬

研工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选拔和调配,确定推荐名单

用人单位审查

6

挂职单位进行用人审查;研工处组织岗前培训。

到岗工作

7-8

根据挂职岗位要求参加工作

四、岗位设置

挂职单位为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五、挂职保障

(一)福州市挂职保障

1.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并根据挂职实践时间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第1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000元、800元发放;第2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500元、1300元发放;

2.福州市内交通补贴100元(榕城一卡通);

3.挂职实践期间,福州市为挂职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4.挂职结束后,由学校会同挂职单位为挂职学生出具挂职实践鉴定。

六、工作要求

1.申请者必须征得导师和家长同意,合理安排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2.通过选拔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后,不得无故退出挂职项目;

3.完成挂职单位交办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其他挂职项目正在洽谈过程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梦然,58802909zhuoyue@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