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本科生班集体(不含2014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名称 |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
“北京市三好学生” |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
名额 |
9 |
27 |
9 |
三、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申报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曾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二)“北京市三好学生”申报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三)“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四、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附件1)参照上级下发的总名额,根据往年的评审要求等计算,请各单位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以评选条件为依据精心组织评选,按照名额完成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和团支部同意,并由院系组织初评后推荐申报。
3.“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审核后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
4.“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请各院系推荐一个班级参评(只需填写登记表),推荐班级需被评为本年度北京师范大学二等优秀班集体,本科生工作处将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届时将根据评审情况评选出十个北京师范大学一等优秀班集体,并推荐前九名参加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申报。
5.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填写各类申报表格,并将申报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2月12日(周五)中午11:00前交至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3B),电子版发至xgb@bnu.edu.cn。
联系人:李晓雪,58806033
本科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8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院系申报)
3.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4.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