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党支部红色“1+1”活动的通知


2016-04-26
 研通字[2016]22

教育学部、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等相关工作部署,我校将于2016年继续深入开展红色11主题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北京高校红色“1+1”活动,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题,号召学生党员充分体现先进性,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服务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在深入京津冀三地基层、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党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更好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党支部参加,深入京津冀三地大学生村官所在的农村,以及优秀毕业生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与对方党支部结对,建立共建关系,利用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支持、文化普及、卫生服务、知识宣讲、文艺演出等对口交流活动。

三、活动要求

日期

项目

要求

418日—

55

联系申报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认真动员并组织选拔优秀党支部参加活动。可参照“我校近三年研究生村官名单”(附件1,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院系副书记、党建工作负责教师)联系申报,允许研究生党支部联合申请。

5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表》(附件2)、《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5月—6

初期共建

请各支部在时间段内完成至少一次共建活动。620日以前提交共建新闻稿、活动总结。

6月—8

暑期实践

(中期共建)

共建支部可申请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请各单位指导共建党支部开展申报,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平台赴共建单位开展实践活动,并按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提交相应总结(中期)。

9月—10

后期共建

最后一次共建活动完成后,提交新闻稿及活动总结,着手撰写活动总结文章(结项)。

1014

活动总结

共建支部须提供一篇图文并茂的总结文章,字数不少于5000字,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形式、过程和效果等;单独提交6-8张反映活动内容的照片;制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活动总结视频,并附其他调研成果。请各支部101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总结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建邮箱,注明“红色1+1活动总结”,如文件较大,请直接拷贝到研工处。

10月中下旬

评优表彰

研工处将按照市委教育工委10月中下旬下发通知,组织评选示范活动先进支部。

 

1.学生党支部可与京津冀三地农村党支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结对共建;

2.每个学生党支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共建活动;

3.每个学生党支部10提交一篇总结文章,字数不少于5000字,学校需汇总相关党支部结对共建照片,集中报送;

4.除调查研究外,还需开展其他相关共建活动。

四、活动经费

2016年红色11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根据学生党支部实际支出提供支持,注重节约和实效相结合,鼓励学生向企业争取支持。

1.2016年红色“11”活动经费主要由研工处根据学生党支部实际支出提供支持;

2.各支部经费使用须注重节约和实效相结合,活动结束后需与总结一并提供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说明;

3.鼓励党支部向企业、公司争取公益性赞助。

五、奖励办法

2016年红色11活动将于10月组织评比,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市教工委“评选示范活动”,评奖办法如下:

1.红色11示范活动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学校推荐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年终审核确认我校实际参加活动的党支部数,按不高于1:3的比例进行分配;

3.学校按参评名额申报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一、二、三等奖的党支部,未入围党支部活动获鼓励奖;

4.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委、农村工委、社会工委等部门联合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一、二、三等奖党支部活动进行集中评审并确定最终奖项;

5.各项奖励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联 系 人:谌荣彬,58808235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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