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班级建设活动基金的通知


2016-02-29

研通字[2016]4


教育学部、各院系: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班级建设,增进研究生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和谐向上的班级文化,培育优良班风学风,本学期研究生工作处将进一步强化研究生班级服务管理,加大研究生班级活动支持力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班级建设,加强研究生班级工作指导,结合院系实际与学生专业特点,在学期伊始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研究生班级作为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载体,应着重发挥在促进研究生专业科研发展、综合素质提升、日常情感交流、身心健康成长等方面的能动作用。

2.各研究生班级应结合学校、院系工作要求和班级实际需要,积极广泛申请开展各类班级活动,提高活动的实效性与吸引力。每个研究生班级原则上一学期至少申办开展一项班级活动,毕业生班级可另行安排。未申请开展活动的班级原则上不得参与本年度研究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3.研究生工作处将进一步加大班级活动支持力度,鼓励形式与内容创新,重点打造精品、特色、品牌活动,并将组织开展研究生班级活动示范项目、优秀项目评选,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推相关班级参评北京市优秀班集体

活动主题

1.主题教育,励志铸魂

贯彻实施《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要切入点,通过主题班会、座谈研讨、参观实践、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畅抒青春理想,坚定爱国之志,唱响时代旋律,引导研究生从身边小事、微小行动做起,真正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学风引领,专业发展

积极响应中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相关要求,以提升专业科研能力,培育科学道德与学术精神为宗旨,通过学习经验交流会议、主题沙龙论坛、学习实践参观、理论读书会、专业实践调研等多种方式促进朋辈交流、师生交流,增进学术旨趣,了解科研路径,营造优良学风。

3.服务先锋,知行合一

以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传递青春正能量,促进校园社会和谐为宗旨,面向班级同学组织开展学业科研帮扶、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学雷锋公益志愿服务、文化科普宣传等活动,促进学以致用,了解社情民情。

4.文体建设,健康身心

以凝聚班级文化,促进情感交流,锤炼健康身心为目的,组织开展户外体育健身、素质拓展、文化体验等活动,鼓励同学“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缓解学业压力,倡导绿色生活,提升人文素养,加强研究生美育体育教育。

三、项目申报

1.申请提交:各研究生班级应在学校、院系指导下,认真研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拟定活动具体方案,认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班级活动申请表》,于3月1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提交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教师,经院系审核汇总后提交研究生工作处,纸质版提交至主楼A206,电子版以“2016春XX院系班级活动申请汇总”为题打包发送资料至ygb@bnu.edu.cn

2.审批立项:研工处对各院系提交的班级活动申请,将综合活动可行性、创新性、教育性、参与人数、覆盖群体等因素进行立项审批,并对符合立项原则、积极向上、能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活动予以批准,对于创新精品活动将予以重点支持,立项审批结果将在研工处网站进行公示。

四、活动实施

1.活动开展:经审批立项通过的班级活动,应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中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需给予相应指导、督促,确保活动质量,活动中要凸显院系旗帜标识。

2.活动督导:研工处将进一步加强班级活动的过程监管,选派教师学生代表对班级活动举办进行巡视督导,奖优惩劣,并择机举行研究生班级干部专项培训,加强班级骨干队伍建设。

五、活动总结

1.总结提交:班级活动开展结束后,需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于活动完成后的3天内提交电子版总结材料至ygb@bnu.edu.cn(以“项目编号+班级活动总结资料”为题,以附件形式分别提交,不得提交压缩文件包),包括500字左右新闻稿、1500字左右活动总结、5张以上活动照片(含全体合影和细节特写)。【温馨提示:务必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总结材料,资料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延期提交的项目均无法如期获得经费支持】

2.项目变更:班级活动主题须与申请策划保持一致。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活动类型、时间、预算等项目的变动,请及时向研工处申请进行活动变更处理,联系相关负责教师。

3.经费划拨:研究生工作处将在每月月底一周对当月完成项目总结的班级活动统一下发用款单,由院系具体组织实施报销事宜。用款申请单有效期限为1个月,请及时组织报账,因个人原因造成用款申请单过期或遗失而不能进行报销的,后果自负。

六、补充说明

1.班级活动原则上以单一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涉及多个院系或多个班级的项目,由主责班级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报。研究生党建活动、求职就业活动、班级活动不得交叉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并核实情况后将取消该单位本学期研究生活动经费申请权限。

2.计划本学期开展的班级活动原则上均应在310日前统一提交申请,并于630日前开展完毕,学期中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项目申请。【较往年政策较大调整,务必注意】

3.其他未经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处相关负责教师。

联系人:宋  健,58805182,ygb@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