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结项审批结果(3月)公示


2016-04-18
研通字[2016]20

各研究生党支部:

按照《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通知要求,截至201646日,研究生工作处共收到20个院系提交的党建基金项目总结43份,经认真严格审核,共准予结项43项,审批结果详见附件。现就党建基金活动结项及后续活动开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结果及财务报销说明

1.凡已通过学校立项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依照项目计划开展完成活动,及时提交活动新闻稿、总结评审表的党建基金项目原则上均予结项,并参照立项拟审批金额和活动实际开展效果划拨经费。材料提交不完整的项目暂不予结项。

2.党建基金活动经费划拨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项目验收合格后,各支部需依据决算情况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电子版、纸质版)经院系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研工处,研工处将以院系为单位开具用款申请单,并通知项目负责人,支部可及时到院系财务老师处咨询相关报销事宜。具体工作流程参考《研究生党建基金管理办法》。

二、后期活动开展相关要求

1.已通过立项审批但尚未开展活动的支部应根据项目计划、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于本学期内尽快开展活动,并完成结项工作(截至20166月底)。

2.各支部应严格遵照党建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结项事宜,及时提交活动新闻稿(电子版)和项目总结评审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不完整、不按规定体例提交总结材料不得办理结项。

重点支持项目、专项活动需联系研究生工作党建负责老师办理专门总结。

三、活动督导及考评要求

本学期,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党建基金活动的督导、考评,选派院系党建组织员、党建工作巡视组开展党建基金活动的监督、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1.各研究生党支部开展党建基金活动需在活动举办前将活动详细方案报备院系研究生党建组织员,经协商确认后方可开展活动。各支部党建基金活动新闻稿(电子版)、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须提交院系党建组织员进行初步审议,由组织员填写评审意见并汇总完成后统一提交研工处(须在规定时间内),无组织员参与督导项目无法办理结项,请各支部切勿单独提交新闻稿和总结材料至研工处。

2.研工处将安排党建巡视组分赴各基层支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从组织筹备、项目宣传、活动实效、工作创新、总结资料等多个方面对活动项目进行分量定级、综合评价,以调整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奖优惩劣。优秀活动将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党日活动和党建创新示范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研究生工作处党建负责老师。

联系人:谌荣彬  58808235  yjsdj@bn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