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请做好以下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
1.请协同本单位教务员老师将学生的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须到学生处盖章)、毕业体检表、奖学金审批表(校级奖学金由校级部门进行存放)、综合测评表(三年)、教育实习成绩报告、学生获奖的有关材料、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党团组织材料收齐后于6月30日(周五)前送到档案馆装入学生档案。
2.6月16日(周五)起,各学部(院、系)教务员持本科生工作处发放的注销章,在毕业生学生证(正本)照片上方盖注销章注销证件,随后发还给学生留作纪念。同时向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发放购买火车票证明。
3.6月30日(周五)前,由教务员协同院系有关部门集中完成毕业生院系内相关手续的办理。
4.7月1日(周六)上午由教务员以“毕业生数字离校系统”出具的未完成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名单(加盖院系公章)及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移交教务处(主楼A101)代为保管。
5.请各单位于7月1日(周六)前密切关注未如期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情况,及时提醒并予以督促(可通过访问:http://sms.bnu.edu.cn/bylx)。账号密码已发至各位副书记邮箱,如密码有误,请联系信息网络中心李春晓老师(58806001 转609)。
6.毕业生欠费名单已发至各位副书记邮箱,请提前做好相应的督促工作,避免影响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进度。
为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主动协调,耐心细致,加强管理,做好服务,针对学生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做好教育引导和沟通协调工作。
联系人:郑淼文 58808119
本科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