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考核评比的通知


2017-09-25
 各学部、院系: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17年版)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考核评比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评比规定,在各学部、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今年的考核评比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奖学金

1.京师奖学金;2.十佳大学生(另行通知)

(二)专项类奖学金

1.学术奖学金;2.竞赛奖学金;3.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4.优秀免费师范生奖

(三)荣誉称号

1.京师先锋党员;2.三好学生;3.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

(四)集体类奖项

1.优秀班集体;2.京师先锋号党支部

(以上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社会奖学金

1.宝钢奖学金(另行通知)

2.华为奖学金(另行通知)

3.京师校友金声奖(22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考评程序

1.学生个人或班级写出学年总结及鉴定,向所在班级或学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定并签署意见,上报本单位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3.各单位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汇总、审核各班级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4.各单位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张榜公示(至少3天),核准、审批无异议后于10月26日(周四)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212室),电子版汇总名单发送至xgb@bnu.edu.cn;

5.各项评比结果经本科生工作处审核后返回各单位张榜二次公示(至少3天)。

6.学校公示,采集获奖学生信息(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填报,具体开放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相关说明

1.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17年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本科生工作处。

2.励耘学院学生的京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两个奖项单独评审,由相关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名额分配以及负责评审单位见附件2)。

3.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如果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2016-2017学年度获得),则其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各单位京师奖学金名额。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4)华为奖学金。

4.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各单位向本科生工作处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5.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原则上须获得2016-2017学年京师奖学金。

6.本轮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只包含二等奖,一等奖需在本单位推荐的优秀班集体二等奖中进行公开评选产生,本科生工作处将统一组织评审(另行通知),最后根据投票情况选出,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个班级参评优秀班集体一等奖。

7.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的评选由本科生工作处统一组织,根据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党支部工作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支部(见附件3)。

四、考评要求

1.各项个人奖励评比均应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在班主任以及各单位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的组织下,采取自下而上的“申请-上报-审批”的程序;

2.本年度考评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16级本科生申请综合类奖学金需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打卡管理细则》要求,完成体育打卡(本次考评仅按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计,体育锻炼达标次数不少于30次即可参评)。

3.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16级本科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

4.本年度学生考评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考评结果在全校公示结束后,获奖学生需按照获奖情况进行系统填报,采集获奖学生信息,以便后期奖学金的发放。

5.各类所获奖项(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6.各单位完成初审公示后,将评审结果于1026日(周四)17:00前报送至本科生工作处。

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及获奖候选人汇总表;学术奖学金需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需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优秀班集体二等奖需附书面总结和本班学生名单。各类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成绩单各项材料报送至主楼B212室。

电子版:获奖候选人汇总表,以“单位名称+2017年奖学金初审汇总表”为邮件名发送至xgb@bnu.edu.cn。

各类获奖候选人名单的汇总表(见附件4),按照综合类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荣誉称号、集体类奖项的顺序,分年级进行汇总。

 

 

联系人:杨晨  58800860  xgb@bnu.edu.cn

 

 

 

 

本科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