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要求以及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质量,防止高考舞弊行为的发生,现对我校2018级新入校学生进行严格复审。同时为了确保毕业生学历注册顺利完成,现对2015级学生信息进行核对。请各部(院、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派教师专人负责,认真查验学生报到所需的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及毕业生信息准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基本信息审核
对于新生基本信息复审,请核对新生招生名册(见附表1)。要求:新生本人根据身份证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核对后在签字栏签字。
对于毕业生信息确认,请核对2015级学生信息(见附表2)。要求:2015级学生本人根据个人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核对后在签字栏签字。此次核对的信息将用于毕业各项事宜的办理,请各部(院、系)加强重视。
二、对新生档案进行复审
1.审核学生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档案材料应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和《高中学生登记表》(包括高中三年的学习成绩、会考成绩、平时表现及体能测查等)。
2.审核学生档案材料是否有问题。
主要内容有:
(1)核查新生档案中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是否与新生身份证信息一致;
(2)档案中是否有断档不清楚的时间段;
(3)历年填表的照片与高考照片及本人是否一致;
(4)历年填写的学生基本信息是否一致;
(5)档案是否逐年非一人一次填写;
(6)各项填表的姓名是否一致;
(7)填表的笔迹与本人笔迹是否一致;
(8)体检表上是否有不合格项目;
(9)档案中有关材料的各项签字和盖章是否齐全,图章是否有明显的可疑问题等;
(10)缺表情况;
(11)是否有参与邪教组织的记录。
3.关于电子档案的使用。
我校招生办公室前期已将电子档案打印并送至各学部(院、系),复审时请各部(院、系)将原始纸质版和电子打印版汇总后,如实审核并登记上报。对于缺少档案材料的学生,请在相应复查情况表中做标记(见附表4、5、6),之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联系招生办公室补充打印。若属学生个体情况,由部(院、系)反馈学生本人自行追查补齐。
三、对学生进行跟踪审核
1.学生入学后表现是否有异常。
2.学生学习成绩是否有较大差异。例如:体育成绩与高考测试成绩;单科成绩与进校后的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等。
3.学生来源地区是否与高考招生来源地区不一致。例如:口音、方言及生活习惯等。
4.重点跟踪审核档案有疑点、有不良记录的学生。
5.学部、院系跟踪2017级学生审核情况,书面总结同2018级新生复审结果一同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复审日程安排
10月8日至10月14日在校辅导员老师阅档,了解学生档案情况。
10月15日至10月17日对有疑问的档案进行逐项核实。
10月18日至10月23日对档案有疑点的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反馈沟通相关情况。
10月24日各学部(院、系)填写复审结果附表3至附表7(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并将附表1 至附表7和2017级学生去年复审跟踪的结果签字盖章后一同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主楼B区21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jb@bnu.edu.cn。
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 王宁(58802916 / 15652992105)
纪监检查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招生办公室 保卫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