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九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2018-10-31

各学部、院系,全体本科生同学:

为了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兵,造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目前,第十九届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1、单位推荐:各学部、院系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名参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后附,一式两份),经学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116日下午500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李晓雪老师处(主楼B213B)。

2、学生自荐:学生本人自行在网上(本科生工作处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后附)并认真填写,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116下午500报送校学生会(邱季端体育馆113房间)。

二、评选程序

1、初评:11月上旬,校学生会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0名,会同各单位推荐的22名候选人(共32名)参加复评。

2、复评:11月中旬,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组织复评小组对32名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3、网络评选、公示:1112月份,推送“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评选专题”,对进入终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和风采展示,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最具人气奖”3名;

4、终评:12月份,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