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院(学部、系)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7-11-10
 学部、院系:

按照我校学生工作考评的相关办法,今年继续对各单位学生工作进行考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试行)》(2015修订)撰写20169月1日——2017831日本单位学生工作总结,并请填报有关数据。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对本单位所有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同时按照20%的比例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人选。学校将对学院(学部、系)推荐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审查评选,不符合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3.请于20171130日前将学院(学部、系)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不超过8000字正文宋体、小四字号、1.5倍行距)、《数据统计表》上报研究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ygb@bnu.edu.cn);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上报辅导员基地(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纸质版院系盖章后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70室单人俊老师处)

4.201712月中上旬,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委员会,听取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的专题汇报(请准备PPT,时间8分钟,评选2016-2017学年度我校院系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

具体时间、地点及汇报考评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宋  健(58805182),  58800860,单人俊(58806455)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