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17级新生)
二、评选名额:27人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四、工作要求
1.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各院系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上报后,由本科生工作处组织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名单。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获奖人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2.各单位分配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励耘班学生在所在院系参评),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以评选条件为依据精心组织评选,按照名额完成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推荐2名学生参评的,请进行排序。
3.各单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和团支部同意,并由本单位组织初评后推荐申报。
4.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其所在的班级、团支部认真审核后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
5.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及《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将申报材料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2月8日(周五)11:00前交至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2),电子版发至xgb@bnu.edu.cn。
联系人:杨晨,58800860
本科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3.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