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17

各学部、院系: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是毕业生进行自我鉴定、自我总结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评价的重要平台。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求,我校定于5月18日-5月25日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毕业生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中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其中“班组鉴定”栏由班主任签字,部(院、系)审核盖章。其他具体填写规范请参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首页背面填表说明。

二、用印安排

各部(院、系)对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填写规范、无误后,以部(院、系)为单位汇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交至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5室)在“学校组织意见”栏审核盖章,之后由各部(院、系)放入学生档案。各部(院、系)具体盖章时间安排见附件。

 

联系人:郑淼文  58808119

        王 宁  58802916

本科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7日

 

 

附件:各学部、院系盖章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学部、院系

5月28日上午8:00-11:30

历史学院

法学院

化学学院

5月28日下午14:00-17:3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教育学部

5月29日上午8:00-11:30

环境学院

地理科学学部

生命科学学院

5月29日下午14:00-17:30

数学科学学院

体育与运动学院

天文系

5月30日上午8:00-11:30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物理学系

新闻传播学院

5月30日下午14:00-17:30

文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5月31日上午8:00-11:30

艺术与传媒学院

哲学学院

社会学院

5月31日下午14:00-17:30

心理学部

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