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中秋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9-20

各学部、院系:

十一国庆节、中秋节假期临近,为确保广大学生安全、顺利地度过假期生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生工作的实际,现将学生假期安全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部、院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及学生个人安全。

一、全面开展学生假期安全教育

各学部院系应在放假前召开假期安全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精神,结合本单位学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制定学生安全问题应急预案。学生安全教育应秉持政治站位高、内容覆盖面广、正面引导作用强的原则,教育学生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感性,防止意识形态渗透、校园非法传教;引导学生远离非法校园贷、远离传销组织、防火防盗防诈骗;如有个人或集体出行,应高度注意个人交通及人身财产安全。通过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面临紧急情况时的自救能力与处理办法,切实防范各类危险意外事故发生。

校内:保卫处(电话:010-58806110

校外:110报警,并通知学部、院系所相关负责教师。

二、确保假期在校学生安全稳定

各学部、院系在放假前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建立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四级安全体系,重点关注各类重点人居住的宿舍,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并报保卫处备案,保证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对各类重点学生可能存在的危机或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切实做好预案,落实好帮扶措施。放假期间,学生应注意看管好宿舍财物,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如有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宿舍,应及时与宿舍楼楼管、保卫处联系。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相关制度,严禁容留校外人员住宿,一经发现,将依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

放假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大型活动或学生集体出游。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集体(5人以上)外出活动,需有院系教师带队,做好安全预案,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同时报保卫处备案;校内大型活动需报学校党校办备案审批。假期回家的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向学部院系班主任、辅导员事先请假,学部院系要提前制定学生假期离京情况统计表,掌握离京学生信息及外出学生动向。

四、落实假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

 “十一、中秋”放假期间,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安排本单位学生工作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信息和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及时到位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请各学部、院系将“十一、中秋”值班表(具体格式如附件)电子版于9月21日17:00前发至学籍办信箱:xjb@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值班电话:5880811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