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增长才干、提升本领,增强爱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国防类社团以及师范生等学生群体,广泛开展以“砥砺奋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内容和形式
(一)主题实践
1. “学习十九大,筑梦新时代”主题实践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调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和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专业知识优势,通过微电影拍摄,歌曲、舞蹈创作以及书法、绘画、摄影等多种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走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基层群众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了解,对新时代和“中国梦”的认识和理解,调研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新思路、新举措;注重发现先进典型,通过访谈、体验以及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挖掘各单位和组织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效经验。
(2)“十九大精神我来讲”主题宣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落实“习近平教育思想学悟行”“学习进行时”“行动进行时”等系列宣传,在实践地开展一次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或与当地党支部共建,开展一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注:所有实践地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等有条件的队伍必须完成主题宣讲活动。
2. “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主题实践
(1)“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调研: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赴改革开放前沿、科技发展新区等地开展社会实践,感受改革发展成就,了解改革开放历史,学习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形成的先进文化和成功经验,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改革开放最前线、走进社会发展最基层,了解改革发展最新进展,发现改革发展所面临的现实困难,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助力当地改革开放的新发展。
(2)“我眼中的改革开放”主题征集(所有实践队必须完成):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通过主题摄影(需配以文字说明)、纪录片拍摄、图文集制作、故事征集和主题寻访(需形成采访记录)等形式,切实了解实践地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民生活变化,以丰富的实践成果反映我国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3.“争当好老师,共筑教育梦”主题支教: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充分发挥学校师范教育的优势,组建师范生团队,深入教育水平相对落后、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育力量相对薄弱的老少边穷岛地区和留守儿童集聚地、“启功教师奖”获奖教师所在学校以及“烛光行动”计划服务地,开展义务支教、教育帮扶和夏令营,通过学业辅导、主题宣讲、文体活动、兴趣课堂、素质拓展等形式,帮助当地学生启迪智慧、开拓视野、树立理想、健康成长;鼓励各实践队将实践与调研相结合,在实践中广泛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教育现状、发现教育问题、分析发展路径、破解发展困境,从而坚定教师职业理想、夯实专业基础、提高教学技能,为成为“四有”好老师奠定坚实基础。
注:
参与本模块社会实践活动的队伍可报名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暑期支教特色精品课程大赛”,具体安排参见后续通知。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1. 全体学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在营学员、国防类社团成员及师范生按类别自行组队(可以某一团体为主,与其他团体交叉组队),每支实践队以5—12人为宜。队员需掌握一定的社会调研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撰写能力,师范生需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 实践团队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指导教师和随行带队教师,其中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正式教师,须全程参与和指导调研、实践工作。
3. 实践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调研和实践主题,自行联系调研地点,协商确定调研或实践方案,撰写调研和实践项目申请书。
4. “十九大精神我来讲”主题宣讲和“我眼中的改革开放”主题征集两项活动为所有实践队必须完成项目,请各实践队在申请表对应位置写明相应的活动计划。
5. 学校将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准予立项的实践团队,并为团队统一购买保险,举行行前动员和培训大会,配发相关物资等。
三、活动流程和经费资助
(一)项目申报阶段(5月22日—5月31日)
1.团队申请:本科生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申报,选择社会实践类型,填写实践队基本信息,提交项目申报书(非支教团队见附件1、支教团队见附件2)、实践目的地接收函(见附件3,实践地盖章后拍照或扫描传回即可)、安全责任书(见附件4),各类材料上传时统一命名为“院系+队长姓名+队伍类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暑期社会实践模块逐项填写,团队申请截止日期为6月1日(周五)24:00。
注: (1)队员信息统一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申请列表的“队员管理”栏无需填写。
(2)接收函和安全责任书可都拍照或扫描为图片格式后复制粘贴至一个word中即可存为一个PDF上传。
2.院系审核:各团队申请结束后,各团队申请时所选择的院系(一般为队长所在院系)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对本院系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审核,院系审核前应查看团队各项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各项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交,如申请不符合要求,需联系实践团队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审核通过,院系审核通过后实践团队将不能再更改申请信息。院系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4日(周一)24:00。
3.学校审核:院系审核通过后,本科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处将在6月8日(周五)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公开答辩(各团队需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留意答辩信息),确定最终支持项目。
4.系统使用:各环节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8.
(二)前期准备阶段(6月15日—7月21日)
各实践团队须参加相关培训和出征仪式,签订相关责任书,领取实践物资,做好出发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项目实施阶段(7月—8月)
各实践团队赴实践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预算遵循“实事求是”、“财事统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践结束后,将根据成果情况,对各团队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活动总结和表彰
各实践团队须在9月10日(周一)17:00前按类别将实践总结、调研报告或论文的纸质版交至相应负责老师处,同时将各项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拷贝至相应老师处。结项材料规定如下:
1. 一篇实践总结,可参照《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模版》(见附件6);
2. 一篇不少于6000字的调研报告或相关科研论文(调研实践活动的组织和调研报告、实践总结的撰写可参照《南风窗》“调研中国”活动http://researchchina.nfcmag.com/),调研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7;
3. 10张高质量、可采用的活动照片;
4. 5-8分钟的总结视频,以及其他可反映实践成果的展示形式(如社会各界的反应和评价、关于实践活动的新闻报道、微信推送等);
5.单独打包后的主题宣讲和主题征集活动材料(两个活动请分别建立文件夹并清楚命名);
6. 3-5分钟的结项汇报PPT。
以上材料均作为总结评优的参考材料,各实践团队需注重实践过程中的材料形成和保存。
学校对通过立项审批并实际开展完成活动的社会实践队伍给予经费资助。活动经费采取先垫付再报销的原则,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需完整保存各类经费支出凭证票据,严格经费支出记录记实,并随实践成果一并提交学校。学校总结评审后,将综合实践主题、团队人数、交通距离等因素确定项目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对优秀团队适当增加经费,评选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个人,并予以表彰。如实践队的调研报告或总结论文在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相关政府机关、研究机构、课题负责人采纳,学校将额外予以奖励。
负责人:
田代鹏(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主楼B区212室,58807996,bksdj@bnu.edu.cn
谌荣彬(研究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主楼A区206室,58808235,yjsdj@bnu.edu.cn
李婷婷(师范生),主楼B区212室,58802117,xgb@bnu.edu.cn,shifansheng@bnu.edu.cn
李晓雪(国防类社团),主楼B区213B室,58806033,xgb@bnu.edu.cn
本科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