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8-03-15
 

各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引导广大本科生党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本科生党支部,本科生工作处以扬帆起航新时代,砥砺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制定并实施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本科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理论学习活动(必选)

  各党支部要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章党规、新《宪法》等内容,以及全国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等国内外重大理论时事热点,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交流、党课讲授、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各党支部要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坚持每月固定党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2次理论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悟透,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学习十九大,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必选)

  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通过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主题宣讲、实践参观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新使命,筑梦新时代”“发挥先锋作用,争做时代新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支部党员积极学习、主动宣传和自觉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坚定理想信念、担当时代重任主题党日活动(至少选择一项)

  1.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为主题,通过集中学习、外场宣传、先进宣讲、视频拍摄、微信专栏、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身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2.“我的中国梦”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要大力加强“中国梦”宣传教育,通过理论宣讲、参观学习、学术沙龙、主题创作、名人面对面等形式,积极开展“祖国在我心中”我的中国梦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支部成员充分认识中国梦的深刻内涵,自觉将个人成长成才的青春梦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连,努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弘扬优良传统,坚定文化自信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机融入党支部建设中,通过主题参观、名家讲坛、经典诵读、文艺创作、故事分享等形式,深入开展“礼敬中华传统文化”铭记历史,继往开来”“党史我来讲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从而不断坚定文化自信。

  4.回顾辉煌成就,坚定道路自信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

  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通过参观学习、实践调查、故事征集、主题创作、主题摄影等形式,开展身边变化我来讲”“改革成就我记录”“回顾辉煌成就、展望美好未来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各领域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学习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形成的先进文化和成功经验,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和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心。

  (四)发挥示范作用,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至少选择一项)

  1.党员上讲台学习教育活动

  各党支部要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内容,创新党员教育形式,发挥党员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通过微党课竞赛、主题汇报、网络课堂等形式,将理论学习与宣传宣讲相结合,引导支部党员主动走上讲台、走出课堂、走出校园,积极开展党课讲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

  2.学雷锋愿服务月活动

  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充分调动支部党员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本科生党员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学习、宣传和践行雷锋精神。加强党员志愿服务岗建设,结合后勤三进志愿服务、离退休教师志愿服务、校园安全员以及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校内志愿服务活动,设置党员志愿服务岗,助力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建设;鼓励支部党员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基层,结合红色1+1等共建项目,积极参与义务支教、知识普及、艺术展演、贫困帮扶、资源开发、基础建设等志愿服务活动,用行动践行合格党员标准。

  3.文明离校实践活动

  大四党支部积极发出文明离校倡议,号召毕业生党员争做文明离校的先锋,主动回收宿舍垃圾、打扫宿舍卫生,还师大以干净美丽;通过图书传递、物品捐赠等方式传递爱心、实现资源再利用;通过树木认养,纪念视频、纪念册制作等方式,加强爱校荣校教育和感恩教育。低年级党支部充分利用毕业生资源,通过经验交流等形式,助力学业发展和未来规划;通过拍摄专属毕业纪念照、召开毕业送别会等形式,为毕业生党员留下美好的毕业记忆。

  除上述主题活动外,各党支部可根据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实际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全国两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开放40周年、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学生成长成才、文明校园建设等主题自主设计开展党建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在向指导老师咨询、支委会充分协商、科学设计后召开支部大会,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2)活动须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围绕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客观需要进行立项申报。凡是不符合学生实际需要、不体现学科特色、不符合学校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活动,将不予立项。

3)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多个本科生支部联合申报。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本科生党支部通过信息门户左侧的全部应用向您推荐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系统账号与信息门户账号一致) ,填写申请表进行党建基金申请(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填写申请表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申请截止日期为39日(周五),过期系统关闭将不能申请。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sms.bnu.edu.cn/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系统账号与信息门户账号一致,如有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处田代鹏,并填写审核意见。院系审核截止日期为313日(周二)。

3)学生处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本科生工作处将在316日(周五)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各党支部经本科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本科生工作处备案。

2)各学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平安、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党支部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活动总结(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活动总结应包含活动新闻稿(600字以上)、5-101MB以上*.JPG格式的照片(每张照片需自定10字以内的标题),相关内容需打包压缩后方可上传。如无法上传,请提交至bksdj@b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党建基金活动总结+支部名称+审批号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1)本科生工作处对各支部申请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后,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资助额度。

2)党建基金活动经费支出采用借记卡支付的方式,各党支部在活动开展中应使用学校为每人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借记卡进行支付,支付后应保存好刷卡凭证(POS单据、网络支付记录等)以及消费记录(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网络购物清单等),以备报销使用。

3)根据国税局和财经处最新要求,购买商品或服务开具发票时,除必要的发票抬头外,还需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我校纳税人识别号已于上学期通知各党支部,请各党支部开具发票时注意相关事项。

4)各支部在完成相应的支部活动后按要求及时提交活动总结,并根据活动实际支出将《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见附件2或至本科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活动发票、小票以及借记卡刷卡凭证、低值易耗品申请单等材料提交至本科生工作处田代鹏处(主楼B212),本科生工作处在对各支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根据审批经费额度为各支部拨付党建活动经费。

5)根据财经处最新规定,请各党支部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财务票据粘贴注意事项》(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的通知》(附件4)、《关于进一步明确办公用品、专用材料等低值易耗品报销规定的通知》(附件5)要求,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以方便活动报销。

6)各项经费支出需遵循预算为本、财事统一、实报实销的原则。

7)有教育意义、有创新、有影响的活动可酌情予以重点支持。

 

 

联系人:田代鹏,58807996

bksdj@bnu.edu.cn

 

 

 

本科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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