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第61期学生青年共产主义者培训班培训方案


2019-10-23

一、培训安排

培训环节

培训主题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考勤要求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刑法立法的

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主讲人:“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高铭暄  教授

10月10日

15:30

学生活动

中心

至少应修满四项主题培训课程,未修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报名后无故缺勤一项者自动取消学员资格。

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和宝贵经验(限380人)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委副书记、教授  赵朝峰

https://www.wjx.top/jq/48043918.aspx

10月24日

19:00

教九502

全面从严治党(限380人)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委书记、教授  张润枝

https://www.wjx.top/jq/48039140.aspx

10月31日

19:00

教九502

爱国者主义专题(限380人)

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郭继承

https://www.wjx.top/jq/48039225.aspx

11月1日

19:00

教九502

美好生活:奋斗历程与创新实践

(限160人)

https://www.wjx.top/jq/48039450.aspx

11月2日

9:00

英东学术会堂第二讲学厅

争当创新人才(限380人)

主讲人:心理学院教授  林崇德

https://www.wjx.top/jq/48038398.aspx

11月4日

15:30

敬文讲堂

待定

待定

待定

以学部、院系为单位开展(参考实际人数鼓励联合开展或分组开展),院系共训班工作联络人负责组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近期时政热点开展研讨。所有学员均须围绕某一研讨主题发表看法,每人发言3-5分钟,研讨的时间长度为90分钟左右。共训班工作联络人要合理分配时间,引导、监督学员围绕相关主题展开讨论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上报。

备选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悟行”“我来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向时代楷模黄文秀同志学习”“如何做好一名合格党员”等。

11月5日前

自行安排

各组汇总有关记录材料与出勤情况。

原则上不得请假,因课程原因请假者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请假申请,需补交一篇增补体会。请假两次或无故缺勤一次自动取消学员资格。

以学部、院系为单位开展(参考实际人数鼓励联合开展或分组开展),共训班工作联络人和学员所属的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策划老党员座谈、参观学习、志愿服务或实践锻炼等活动。实践活动可申请党建基金获得一定经费支持。

11月5日前

自主安排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等内容进行自主学习,自选相关主题,自拟标题,撰写读书报告或论文一篇(2000字以上)

11月5日前

自主完成

严禁抄袭。引用部分需加引号及脚注,且不得超过全文的10%。查重不通过者取消学员资格。

 

二、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全体学员按照学部院系划分为若干小组,由学校学生党建助管、院系共训班工作联络人担任培训辅导员,由共训班工作联络人担任组长,组长在培训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开展小组学习实践活动。

2.签到制度:每次培训活动均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卡片字迹不清者请携带学生证),核实身份后办理签到手续,未签到及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无故缺勤、提前离场或由他人代签的学员,直接取消学员参训资格。

3.请假制度:理论学习报名后如需请假须出具《学生党建活动请假审批表》,经所在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批准,并在培训日前一天交至学工部(主楼A206室),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原则上不接受活动结束后补交假条。

4.课堂纪律:上课期间务必认真听讲,严禁做与课程无关事项,手机需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严重违纪或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态度恶劣者直接取消参训资格,且在学阶段不得再参加由学工部组织的学生共训班。

5.总结材料:

(1)必须提交材料:小组主题研讨记录、考勤表及现场照片(电子版文件夹名:“共训班XX学院研讨会”);小组实践活动考勤表、总结表、现场照片及报销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名:“共训班XX学院实践活动”);个人读书报告或论文(电子版文件名:“学号+姓名+学习体会”)。

(2)自愿提交材料:增补学习体会(电子版文件名:“学号+姓名+增补体会”)

(3)小组长以小组为单位汇总收齐,填写《小组总结材料汇总表》,于11月7日17点前电子版发送至xsdj@b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小组作业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第61期共训班+XX学院+结业材料”。

 

三、结业要求

1.结业资格:参训学员完成规定培训环节方可取得结业资格,结业学员名单上报组织部门备案,并反馈各学院分党委及基层党支部,作为党员发展的必要依据。

2.结业证书: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印制颁发,证书有效期1年,从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3.补充说明:理论学习仅参选三项或主题研讨及小组实践请假一次的学员可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撰写读书报告或论文一篇(1500字以上),可补获结业资格,撰写要求同自主学习环节。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各学生党支部需配合共训班开展支部层面的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谈心谈话,组织集体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支部活动宣传普及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的政策、流程,开展集体理论学习,提高发展对象培训实效。

2.培训安排如有调整以党委学工部最终工作要求为准,并将提前通知参训学员。

 

联系人: 陶楚歌, 58808235,  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