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单位组织获奖学生于12月11日-12月13日进行奖学金的确认和签收工作。签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具体奖项和金额参照下表:
奖项类型 |
奖金金额 |
国家奖学金(博士) |
30000 |
国家奖学金(硕士) |
20000 |
学业一等奖学金(博士) |
18000 |
学业二等奖学金(博士) |
15000 |
学业三等奖学金(博士) |
8000 |
学业一等奖学金(学术硕士) |
12000 |
学业二等奖学金(学术硕士) |
10000 |
学业三等奖学金(学术硕士) |
6000 |
学业一等奖学金(专业硕士) |
10000 |
学业二等奖学金(专业硕士) |
8000 |
学业三等奖学金(专业硕士) |
6000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2000 |
社会实践奖学金 |
1000 |
文体竞赛一等奖学金 |
3000 |
文体竞赛二等奖学金 |
2000 |
文体竞赛三等奖学金 |
1000 |
优秀班集体一等奖 |
3000 |
优秀班集体二等奖 |
1000 |
精神文明一等奖 |
2000 |
精神文明二等奖 |
1000 |
2. 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签收表将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反馈给各学部、院系。
3.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由学校和院系共同承担,按照学生不同学费标准承担相应比例。学费在每生每年1-2万元的专业,学校和院系承担比例为8:2;学费在每生每年2-4万元的专业,学校和院系承担比例为7:3;学费在每生每年4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学校和院系承担比例为6:4。本次签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签收金额为学校承担部分,请同学仔细核对各项金额是否正确。
4. 荣获“优秀班集体”的班级由班长或班级负责人签收,请签收人标明获奖班级名称、个人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并确认所获金额是否正确。
5. 请各单位指导获奖学生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所获奖项及金额等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将影响奖学金的整体发放。纸质版由获奖学生自己签收,不得代签,签收结束后请在合计栏中统计本单位发放奖金总额。
6. 请于12月13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签收表格交至主楼B215办公室。
7. 如有异议或疑问,请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馈。
联系人:丁凌,58802117,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
2019年12月11日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