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
各党支部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的系列回信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通过开展讲座报告、专题研究、党课教授、主题宣讲、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理论学习活动,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执行每月“固定党日”制度,着力提高党支部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彰显青年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
(二)主题党日活动
1.“弘扬抗疫精神,勇担时代使命”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结合学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通过座谈、讲座、报告等形式学习分享交流对抗击疫情的理解和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感受,做到人人说身边故事、讲切身体会,形成具有支部特色的“战疫故事汇”,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理解,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定强国之志、实践报国行动。
2.“学四史,守初心”主题党日
各支部要围绕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实施纲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创立之路》《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新中国70年》,以及校史读本等著作资料,组织开展知识学习、竞答讲述、座谈交流、情景剧展示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全面了解我们党成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深刻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不断从中深入领会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党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3.“决战脱贫攻坚,共奔全面小康”主题党日
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契机,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主题征文、对口帮扶等形式,结合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网络文化等载体,开展一次大学习大讨论,展示广大青年积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努力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历程,展示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以及脱贫攻坚的重大历史意义,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子树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进步、与社会齐发展的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4.“以劳树德,厉行节俭”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各支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认识,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劳动锻炼等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丰富劳动体验,提升劳动能力,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培养广大学生党员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领会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营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懂得劳动的浓厚氛围。
各党支部需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除上述活动外,各党支部还可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利用线上资源和网络平台,设计符合学生党员成长发展和党支部建设的党建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向指导老师咨询,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2)活动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学生党支部通过“数字京师-常用应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http://xghd.bnu.edu.cn,与数字京师账号相同),填写各申请栏目进行党建基金申请(参考附件1)。填写申请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学生党支部请于每月15日至25日通过系统申请下月活动(9月活动申请时间截止9月18日24:00),并联系院系及时审核。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请在每月26日前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中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9月活动请于9月22日前完成审批),填写审核意见,如有问题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陶楚歌。
(3)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每月26日至月底工作日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集中审核(9月活动将于9月23日前进行审批),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及公示结果。各党支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各学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平安、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各党支部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背景、活动内容、活动新闻、活动照片等各项内容,并按照实际支出在系统内填写决算,各项总结内容完成后提交院系审核。学生提交总结后,学院需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总结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学部、院系审核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支部活动总结进行审核,并通过“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并完成结项要求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支出说明表》,此表需自行下载后前往各学部、院系财务系统进行报销,并由各单位学生工作教师指导监督经费的报销使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党支部活动的经费使用进行抽查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具体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2)
6.其他要求
请各学生党支部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开展活动,避免大规模聚集,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室内佩戴口罩。暂不支持组织外出活动,活动开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联系人:陶楚歌,58808235,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