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2021-10-19

各学部、院系,全体本科生同学:

  为了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兵,造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目前,第二十二届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1、单位推荐:各学部、院系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1名参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后附,一式两份),经学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填写推荐意见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于10月25日17:00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管理处(前主楼B区212室)。

  2、学生自荐:学生本人自行在网上(党委学工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后附)并认真填写,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即可,不予返回),于10月25日17:00前报送校学生会(邱季端体育馆113房间)。

 

  二、评选程序

  1、初评:10月底,校学生会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0名,会同各单位推荐的23名候选人(共33名)参加复评。

  2、复评:11月初,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组织复评小组对33名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3、网络评选、公示:11月份,推送“第二十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专题”,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和风采展示,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第二十二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最具人气奖”3名。

  4、终评:12月上旬,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名单。

  

  联系人:杜德健  58807165  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