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各院系:
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要求:
1、请各院系推荐1名参评学生,填好《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增减页或改变成单面),于9月24日上午11:00前交本科生工作处学籍办(主楼B区215),同时把电子版发到学籍办信箱xjb@bnu.edu.cn。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院系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5)“院系综合评价意见”和“评审学校意见”两栏均由院系填写,所有填写内容均需电脑打印。(表格下载: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址:www.bsef.baosteel.com,“网上申报”下载“评审学校学生评审表”)
二、获奖条件:
1、当年在籍的高等院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各院系需同时填写《2015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于9月24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发到本科生工作处学籍办信箱xjb@bnu.edu.cn。(请简要填写,表格请见附件)
四、2015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本科):名额为3人,奖金为10000元/人。
联系人:章珏 58802916
本科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