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8-08-31

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紧密结合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契机,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和党旗引航计划,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党支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以勇担新使命,奋发新作为,共谱新篇章”为主题,制定并实施2018年秋季学期学生党建基金活动方案,指导和支持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理论学习活动(必选)

  各党支部要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章党规等内容,以及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国内外重大时事热点,通过专题报告、党课教授、主题宣讲、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各党支部要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培训学习和研讨学习相结合,实施每月“固定党日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广大党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好功夫,努力提高支部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理论水平,着力培养学马、信马、用马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二)“回顾辉煌成就,勇担时代使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必选)

  各党支部要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报告、参观学习、作品征集、主题创作等多种形式,开展我眼中的改革开放”“回顾辉煌四十年,砥砺奋进新征程”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和感知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传承和弘扬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而明确自身所肩负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和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心。

  (三)“学习十九大,共筑中国梦”主题党日活动(至少选择一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学习、我践行”主题党日活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各党支部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先进宣讲、外场宣传、主题创作、微信专栏等形式,深入解读、广泛学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党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身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从而坚定理想信念,深化“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2.“激扬青春梦想,助力中国梦圆”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要以“中国梦”为主题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理论解读、实践参观、主题创作、学习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我爱我的国”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深入理解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全面了解中国梦的实现蓝图,从而明确新时代的新使命,自觉将个人成长成才的青春梦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连,努力在奋斗中放飞青春梦想、助力中国梦圆。

  3.“学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要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宪法》为核心,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主题报告、共建交流、演讲比赛、普法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在我心”“守法我先行”等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法治宣传教育,从而在广大党员中形成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四)“争当成才表率,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至少选择一项)

  1.“党员上讲台”学习教育活动

  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作用,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通过主讲主问、党政微课、主题汇报、系列党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在党课讲授中领悟理论真谛、提升理论水平,从而对党的理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积极推动“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校园内,引导支部党员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建设,积极参与后勤“三进”志愿服务、离退休教师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服务、校园安全员等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岗的重要作用;校园外,鼓励支部党员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基层,结合红色“1+1”等志愿服务项目,通过义务支教、普法宣传、贫困帮扶、艺术展演、知识讲授等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将合格党员标准落实到日常行动中,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

  3.“党员做表率”学风建设活动

  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学业辅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新老生经验交流会、实习实践交流会、学习科研总结会、学习互助小组等形式,结合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展支部共建,跨年级、跨专业、跨领域交流等实践教育活动,引导支部党员提升专业素养、争当成才表率,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助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

  除上述活动外,各党支部可根据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求,充分结合专业知识和优势资源,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改革开放40周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学校发展、学生成长等主题自主设计开展党建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原则

(1)支部书记应结合党支部工作计划,在向指导老师咨询、支委会充分协商、科学设计后召开支部大会,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确定项目主题、内容和形式。

(2)活动须紧扣本次党建基金项目主题,充分考虑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围绕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客观需要进行立项申报。凡是不符合学生实际需要、不体现学科特色、不符合学校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活动,将不予立项。

(3)项目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多个支部联合申报。

2.申报审批方式

1)党支部申请:各本科生党支部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 https://sms.bnu.edu.cn/(系统账号与信息门户账号一致),填写申请表进行党建基金申请。各研究生党支部通过SS系统-研究生-学生工作-党建基金版块(http://ss.graduate.bnu.edu.cn/)填写申请。填写申请表时,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多个支部共同申请的项目申报书以第一负责支部的提交为准。凡是不按申报要求申报的项目将不予立项。申请截止日期为914日(周五),过期系统关闭将不能申请。

2)院系审核:学生申请后,院系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和SS系统对本院系党支部申请的党建基金进行审核,系统账号与信息门户账号一致,如有问题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刘璐和谌荣彬,并填写审核意见。院系审核截止日期为918日(周二)。

3)学生处审核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在921日(周五)前对申报的党建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各党支部也可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和SS系统查看本支部党建基金审批状态。各党支部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并得到相应资助。

    如各党支部在学期中另有党建活动需要申请,请于每月25日至月底前通过相关系统申请,并请院系老师于月底前完成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各党支部可通过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状态。

3.实施和督导要求

(1)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大型活动或需要外出的活动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参加,并将相关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2)各学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教师和项目指导老师须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党建活动平安、顺利开展。

4.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各党支部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生:各党支部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 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应包含活动新闻稿(600字以上)、5-101MB以上*.JPG格式的照片(每张照片需自定10字以内的标题)以及详细的活动决算,相关内容需打包压缩后方可上传。如无法上传,请提交至xsdj@b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党建基金活动总结+支部名称+活动名称”。

研究生:各党支部通过“SS系统-总结材料版块”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材料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2。如无法上传,请提交至xsdj@b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党建基金活动总结+支部名称+活动名称”。

注:以上各项党建基金系统使用指南请见附件1(本科生)和附件2(研究生)。

5.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党建基金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党支部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后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3)进行活动总结及经费报销。

 

联系人:刘璐,58807996,谌荣彬,58808235,xsdj@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