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院(学部、系)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8-11-16

各学部、院系:

按照我校学生工作考评的相关办法,今年继续对各单位学生工作进行考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北京师范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试行)》(2015年修订)撰写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本单位学生工作总结,并请填报有关数据。

    考虑到今年昌平校园首次投入使用,请各单位在工作总结中专门用一段总结各学部、院系在昌平校园开展学生工作的相关情况。篇幅500-800字为宜。

    2.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对本单位所有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同时按照20%的比例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人选。学校将对学院(学部、系)推荐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审查评选,不符合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3.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学院(学部、系)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不超过8000字,正文宋体、小四字号、1.5倍行距)、《数据统计表》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地点:主楼B210,电子版发送至xgbgs@bnu.edu.cn);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辅导员基地(电子版发送至fdy@bnu.edu.cn,纸质版院系盖章后交至学十六楼南侧270室)。

    4.2018年12月中上旬,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委员会,听取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的专题汇报(请准备PPT,时间8分钟),评选2017-2018学年度我校院系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

    具体时间、地点及汇报考评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宋  健(58806136),单人俊(58806455)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北京师范大学)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