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根据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部署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2018级新生)和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北京市三好学生”27人,“北京市先进班集体”9个
三、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国家”等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四、评选流程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
1.各单位根据“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初评,推荐1名学生参与评选,并于12月7日(周五)15:00前将《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和《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gb@bnu.edu.cn。
2.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差额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名单。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获奖人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3.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由其所在的班级、团支部认真审核后填写。
(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1.各单位在获评本科生优秀班集体二等奖、优秀研究生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的班级中,根据“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初评,并推荐1个班级参与评选。
2.参评班级需填写《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4),并将班级介绍与成果展示制作成视频(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格式,大小300M以内),于12月7日(周五)15:00前将表格和视频拷贝至主楼B212办公室,并进行答辩抽签。
3.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现场评审会,
时间:12月10日下午14:00
地点:教十110
流程:每个班级播放视频展示后,根据评委提问内容进行2分钟的答辩。评委根据各班级视频展示和答辩情况现场评分,评选出北京师范大学优秀班集体一等奖10个,其中排名在前9名的班级推荐参评“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4.各学部院系须选派1名班委或班级代表(含本硕博全体班级,毕业班除外),观摩评审答辩。请以学部、院系为单位将班级名称、参加观摩学习的班委、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2月7日(周五)17:00前发送至xgb@bnu.edu.cn邮箱,邮件标题为“院系+观摩优秀班集体一等奖评选”。
联系人:刘璐,5880799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