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研究生骨干参与2019年暑期福州专项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9-06-11

为扎实推动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广大研究生通过社会实践提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建功立业的意识和能力,现启动2019年研究生骨干暑期福州专项社会实践项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2.专业能力突出,与社会实践岗位对专业的需求一致或相近;

3.志愿参与社会实践,热情服务基层、群众;

4.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

三、工作流程

事项

时间安排

内容

个人申请

611-618

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参考岗位需求情况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家长同意函(附件2)。

院系推荐

619-620

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同意(盖章)后,与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至主楼B212室;电子版发送至xssz@b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福州专项社会实践申请+院系+姓名”。

学校选拔

6月下旬

学工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选拔和调配,确定推荐名单。

用人单位审查

7月上

社会实践单位进行用人审查;学工部组织岗前培训。

到岗工作

7-8

根据社会实践岗位要求参加工作。

 

四、岗位设置

社会实践单位为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五、实践补助

1.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并根据社会实践时间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第1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000元、800元发放;第2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500元、1300元发放;

2.对到省级扶贫开发共组重点县社会实践的博士、硕士生活补助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分别提高500元、200元;

3.社会实践期间,福州市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4.社会实践结束后,由学校会同社会实践单位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六、工作要求

1.申请者必须征得导师和家长同意,合理安排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2.通过选拔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后,不得无故退出社会实践项目;

3.完成社会实践单位交办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联系人:欧阳漫,58800860xss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2019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