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广大研究生通过社会实践提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建功立业的意识和能力,现启动2019年研究生骨干暑期福州专项社会实践项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2.专业能力突出,与社会实践岗位对专业的需求一致或相近;
3.志愿参与社会实践,热情服务基层、群众;
4.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
三、工作流程
事项 |
时间安排 |
内容 |
个人申请 |
6月11日-6月18日 |
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参考岗位需求情况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家长同意函(附件2)。 |
院系推荐 |
6月19日-6月20日 |
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同意(盖章)后,与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至主楼B区212室;电子版发送至xssz@b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福州专项社会实践申请+院系+姓名”。 |
学校选拔 |
6月下旬 |
学工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选拔和调配,确定推荐名单。 |
用人单位审查 |
7月上旬 |
社会实践单位进行用人审查;学工部组织岗前培训。 |
到岗工作 |
7-8月 |
根据社会实践岗位要求参加工作。 |
四、岗位设置
社会实践单位为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五、实践补助
1.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费1000元,并根据社会实践时间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第1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000元、800元发放;第2个月,博士、硕士分别按1500元、1300元发放;
2.对到省级扶贫开发共组重点县社会实践的博士、硕士生活补助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分别提高500元、200元;
3.社会实践期间,福州市为社会实践学生提供免费住宿;
4.社会实践结束后,由学校会同社会实践单位为社会实践学生出具社会实践证明。
六、工作要求
1.申请者必须征得导师和家长同意,合理安排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2.通过选拔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后,不得无故退出社会实践项目;
3.完成社会实践单位交办任务,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展现良好精神面貌。
联系人:欧阳漫,58800860,xssz@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