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引导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提升本领,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以“京师学子看祖国巨变”为主题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主题与内容
各实践队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以“京师学子看祖国巨变”为主题,深入全国各地,通过访谈调研、影像记录、主题宣讲等方式,全面了解70年来我国各领域、各地区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积淀的重要经验,发掘优秀典型案例、宣传改革发展成就,从而强化爱国情感,增强“四个自信”;通过志愿服务、义务支教、精准扶贫等方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帮助地区解决发展难题,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实践能力。
(一)“聚焦‘五位一体’,感受伟大成就”专项行动
1.活动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各实践队围绕以上五个领域中的一项,深入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共和国故事汇、缅怀革命先烈等实践活动。
根据我校学科特色,鼓励实践队深入基础教育一线,调查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现状,感受70年来我国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公平的推进以及教育发展取得的成就,从而坚定建设教育强国的信心;鼓励实践队走进科技发展前沿地区、企业、科研机构以及重大工程现场,通过参观学习、访谈调研、实践体验等形式,了解70年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从而坚定投身科技强国战略的决心。
2.活动形式:
(1)专题调研(必选):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教育、科技等领域中的某一主题,在实践地深入开展调研,调查了解当地70年来在该领域发生的变化、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并积极为当地发展建言献策。
(2)学习体验:深入实践地开展实地考察、参观学习等活动,观城乡新貌、看身边变化。
(3)主题宣讲: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伟大成就进行主题宣讲,以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讲好祖国发展、社会进步、奋斗圆梦的故事。
(4)共和国故事汇:寻访老战士、老同志、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群体,邀请他们讲述亲身经历,讴歌英雄事迹,弘扬革命精神。
(5)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祭扫烈士墓、敬献花篮、宣读祭文、瞻仰遗物和继承先烈遗志宣誓活动,体验革命情怀,传承红色基因。
(6)先进模范学习宣传:寻找“新中国最美奋斗者”,积极宣传新时代敬业奋斗的楷模,努力营造奋斗者最光荣、奋斗者最崇高、奋斗者最美丽的社会氛围。
2.队伍规模:3-8人
3.成果形式:调研总结1份,调研报告1篇,反映当地发展成就或70年前后对比的照片5-10张、纪录短片一部,其他形式成果若干。
(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
1.活动内容:暑假期间,积极参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筹备和排练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活动贡献力量。
2.时间安排:6月-10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行动
1.义务支教
(1)活动内容: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发表五周年。各实践队要充分发挥学校师范教育的优势,组织师范生深入教育水平相对落后、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育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开展义务支教和教育帮扶,通过学业辅导、主题宣讲、文体活动、素质拓展、国学诵读等形式,帮助当地学生启迪智慧、开拓视野、树立理想、健康成长;鼓励各实践队将实践与调研相结合,在实践中广泛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教育现状、发现教育问题、分析发展路径,从而坚定教师职业理想、夯实专业基础、提高教学技能,为成为“四有”好老师奠定坚实基础。
注:参与义务支教的队伍可申请“柏年基金”或“江海基金”,具体要求见附件5、附件6;可报名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暑期支教特色精品课程大赛”,具体安排参见后续通知。
(2)队伍规模:8-15人(公费师范生比例需达到60%以上)
(3)成果形式:实践总结1份,照片5-10张;如有调研则另需调研报告1篇。
2.启功教师奖获奖教师回访
(1)活动内容:“四有好老师”奖励计划启功教师奖由我校与光明日报社共同发起,主要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奖励长期坚守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该奖项自设立以来评选、奖励了20位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实践队可对获奖教师进行回访,通过座谈访谈、专项调研、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获奖教师个人生活、工作情况,以及其所在学校、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该奖项的社会影响,并为下一届评选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2)队伍规模:3-5人(鼓励参加过启功教师奖获奖教师寻访调研的同学积极申报)
(3)成果形式:实践总结1份,调研手记1篇,人物通讯稿1篇,照片5-10张。
(四)“投身精准扶贫,助力全面小康”专项行动
1.活动内容:今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实践队要深入艰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一线,尤其是我校对口帮扶的四川省凉山州、青海师范大学以及遵义师范学院所在地区,通过专项调研、结对帮扶、送教下乡、学科共建、朋辈互助等形式,了解当地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当地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队伍规模:3-8人(与青海师范大学、遵义师范学院学生共同组队的优先考虑)
3.重点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青海省西宁市、贵州省遵义市
4.成果形式:实践总结1份,调研报告(调研项目)或工作手记(其他项目)1篇,反映当地发展变化或扶贫工作的照片5-10张、纪录短片一部。
(五)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专项行动
1.活动内容:实践队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深入首都各地区、各领域基层,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宣讲、社会调研,为首都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2.队伍规模:3-8人
3.成果形式:实践总结1份,照片5-10张,如有调研则另需调研报告1篇。
(六)大学生走进中国石油专项行动
1.活动内容:实践队走进中国石油下属单位,近距离观察、体验石油勘探、采集、输送、炼化和销售全过程,调查、记录一线石油工人的生产状况,了解中国石油的发展历程和成就,帮助学生了解国企、认同国企、宣传国企,从而做到“四个正确认识”,增强“四个自信”。
2.队伍规模:5-10人
3.成果形式:实践总结1份,专题报道或微信推送1-3篇。
注:社会实践成果要求说明
(1)社会实践结束后,所有社会实践队需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内提交实践总结。
(2)社会实践队提供的照片均需配文字说明。
(3)纪录短片要求在8分钟以内,影片格式为MP4或MOV;分辨率720P以上,码流2兆以上。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1.实践团队负责人须来自以下学生群体:
(1)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员骨干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2)学生班长、班委、宿舍长以及雪绒花使者
(3)卓越训练营成员
(4)公费师范生
(5)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单位指导的学生社团成员
2.实践队员需掌握一定的社会调研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撰写能力,师范生需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实践团队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指导教师和随行带队教师,其中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正式教师,须全程参与和指导调研、实践工作。
4.实践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调研和实践主题,自行联系调研地点,协商确定调研或实践方案,撰写调研和实践项目申请书。
5.学校将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准予立项的实践团队,并为团队统一购买保险,举行行前动员和培训大会,配发相关物资等。
三、活动流程和经费资助
(一)申报立项阶段(6月11日—6月28日)
1.团队申请:各团队负责人需于6月19日(周三)24:00前登录学生活动管理系统(进入方式为:登录信息门户,点击全部应用,找到并点击进入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在系统内新建申请并按要求完整填写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内容;上传实践地接收函(模板见附件3,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或拍照);上传安全责任书(模板见附件4,签字后上传扫描件或拍照);有调研工作的项目还需在填写项目申报时勾选“需调研”,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添加完善团队成员信息后,确认无误,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院系审核:学部院系审核前应查看团队各项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各项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交,如申请不符合要求,需联系实践团队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审核通过,学部院系审核通过后实践团队将不能再更改申请信息。学部院系管理员请于6月21日(周五)24:00前登陆系统,对负责人为本单位学生的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学校审核:学部院系审核通过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在6月28日(周五)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各团队负责人需留意短信通知,审核状态及答辩信息等将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
(二)前期准备阶段(6月29日—7月12日)
各实践团队须参加相关培训和出征仪式,签订相关责任书,领取实践物资,做好出发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项目实施阶段(7月—8月)
各实践团队赴实践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预算遵循实事求是、财事统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践结束后,将根据成果情况,对各团队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活动总结和表彰
各实践团队须在9月6日(周五)17:00前将实践总结及所有社会实践成果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内进行上传提交。
党委学工部对通过立项审批并实际开展完成活动的社会实践队进行结项审核和评优工作,并根据审核评优结果开展经费资助工作。活动经费采取先垫付再报销的原则,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需完整保存各类经费支出凭证票据,严格经费支出记录记实,并随实践成果一并提交党委学工部。党委学工部总结评审后,将综合成果情况、实践主题、团队人数、交通距离等因素确定最终经费支持额度。对重点项目、优秀团队适当增加经费,评选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个人,并予以表彰。如实践队的调研报告或总结论文在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相关政府机关、研究机构、课题负责人采纳,党委学工部将额外予以奖励。
联系人:欧阳漫,5880086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