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推进我校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持续提升学生社区治理效能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丰富学生宿舍文化,切实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现启动2025-2026学年院系宿舍长联盟执行主席选任工作。请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从本单位宿舍长中择优推荐人选,担任学院宿舍长联盟执行主席,以配合校、院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每届任期为1年。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二)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学风优良,原则上应获得过学业奖学金。
(三)工作能力突出,群众基础扎实,师生评价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在学生中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二、工作职责
(一)协调统筹协助:协助学校及所在院系负责社区与宿舍相关工作的教师,落实好学校和院系有关宿舍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
(二)组织文化活动:在院系指导下,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学生社区及宿舍文化建设相关活动。
(三)畅通信息渠道:在院系指导下,协助建立和管理宿舍长联络群,及时传达学校、院系通知,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社区活动,共建和谐宿舍与文明校园。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院系指导下,协助选拔宿舍长骨干成员,定期组织召开本院系宿舍长骨干会议,加强宿舍长之间的交流协作,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梳理问题诉求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奖励办法
对思想积极进步,工作成绩显著,热心投身学生社区与宿舍文化建设,乐于服务同学,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宿舍长联盟执行主席,可推荐参评“十佳宿舍长联盟执行主席”荣誉称号。
四、选拔方式及材料报送
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本单位宿舍长联盟执行主席及骨干成员,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工作队伍信息表》(见附件2)于11月20日(周四)前发送至xsglc@bnu.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参照各院(系)推荐情况,从思想状况、学业成绩、综合能力、学生工作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联系方式: 刘老师,58802909,xsglc@b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5日
